上海市松江区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
引 言
腾龙公司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内容,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示意图等。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门户网站www.songjiang.gov.cn上下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上海市松江区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电话:021-37735812,地址:上海市松江区园中路1号,邮编:201620。
一、概 述
2016年,本区根据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上海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府办发〔2016〕18号)和《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6年松江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沪松府办〔2016〕57号)的要求,按照“破瓶颈、补短板、促发展”的要求,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政府自身建设。
(一) 加强谋划部署,推动工作开展
腾龙公司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保障等配套工作规范,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强化党政混合信息公开、规范性文件的制度建设,强化公文备案、季度统计通报、季度报送纸质政府信息等工作制度,提高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区绩效考核体系,不断强化对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考核。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亲自推动行政权力、财政资金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审议政府信息公开议题,研究部署全区公开工作。区政府办公室印发《2016年松江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确定了行政权力、财政资金、食品药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重大建设项目、房屋征收等重点公开领域,并明确了牵头落实部门,分季度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二)聚焦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内容
全面落实《条例》、《规定》,深化拓展主动公开内容,提高政府公开信息质量。2016年,结合“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改版工作,“政务公开”专栏也进行了全面升级改版,对群众关心的财政资金、行政权力、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旧区改造、公共服务、公共监管、行政处罚等内容进行专栏公开,同时增加了各委办局、街镇的主动公开力度,增设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目,方便市民查阅相关政府信息,优化了导航栏目设置。在公开内容上进一步深化:一是加大财政信息公开力度,2016年度,除涉密部门外,全区73家预算主管单位公开了其部门预算,公开内容进一步深化。二是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结合区域特点,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和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主动公开权力、责任清单,全面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系统。三是及时披露监督管理情况,透明履职公共监管。实行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全过程公开;设立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发布食品药品监管和市场整治情况信息;做好安全生产政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的公开。四是设立公共资源专栏,将房屋征收、旧区改造等信息分目录呈现。加强房屋征收与补偿、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征收决定、征收补偿方案等征收信息。五是加强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设立公共服务专栏,对社保、医疗、教育、社会救助、公益慈善、养老服务、就业创业等百姓关注的重点领域加强信息发布。
(三)注重解读回应,增强公开实效
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一是加强解读。制定松江区政策解读操作规程,在发布区政策类信息同时,同步配发解读内容。加强引入图解、问答等解读方式,增强公开实效。二是及时回应关切。主动适应信息公开从单向发布向互动回应的发展新阶段,依托“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围绕百姓关心的热点问题,加强对热点问题及时回应,组织好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政务公开意见箱等形式,增加政府工作宣传与政策解释的受众面与互动性。三是加强舆情处置工作。对各类舆情均及时处置,主动回应媒体监督,未引发重大负面舆情。
(四)完善制度体系,夯实公开基础
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系。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镇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明确各单位行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分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并落实督促整改机制。将区信息公开工作列入区政府督查项目,每季度对各部门信息公开日常工作、网站专栏维护、更新情况、季度报送和公文移交工作等情况进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促进依法行政。二是完善信息公开工作考核机制。制定《2016年度松江区政府信息公开考核评估实施方案》,落实考核要求。三是落实经常性教育培训机制,举行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并将信息公开培训纳入新进公务员和各级公务员培训科目,提高信息公开培训效果。四是加强第三方社会评议和监督。依托“上海松江”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网上评议,同时邀请第三方机构对全区各委办局、街镇开展第三方评价,评议结果纳入部门年度信息公开考核结果。设立网上意见箱,接受群众监督建议。五是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畅通受理渠道。优化门户网站的受理模块,保证及时依法受理。新增依申请公开网上受理状态栏,方便申请人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推进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建设信息公开
2016年,松江区委区政府站高谋实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一廊九区”规划布局,聚焦“6 X”产业定位。临港松江科技城龙头示范效应显著,清华启迪漕河泾(中山)科技园正式开园。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众创空间、专业孵化器、股权交易分中心等一批国际国内一流功能平台引进落地,全区新增国家级和部级重点实验室5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家,国家、市、区级企业技术中心19家。区政府专门开设了“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网站,及时公开科创走廊建设情况。区政府在“上海松江”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内专门开设了“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信息公开”栏目,及时主动公开国家层面、市级层面和区级重要科创政策、规定等政府信息,方便市民查阅。
(二)推进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公开
全区36家委办局和17家街镇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已全部制定完成,新版松江区门户网站栏目和清单动态调整也已经全部设置完成,并于12月20日前,完成清单数据导入工作。在区门户网站上设置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审批取消和调整、审批办理进程和结果、办事指南等工作已全面实现网上政务的流程、运转,方便市民网上查询、办理各类事项。区科委负责牵头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工作,10月底上报双公示处罚目录25家单位3502个事项,许可目录28家单位287个事项,继续深入推进全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7个工作日内网上公开、集中公示、统一归集,做好与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对接,提升数据质量。共上传处罚信息363条,许可信息5439条,并在松江诚信网和上海松江门户网站上同步发布和展示。
(三)推进市场监管信息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市政府办公厅要求的重点领域中的产品质量、食品药品、旅游市场、知识产权等执法信息进行了全面公开,并细分了栏目,更加全面的推进了重点领域的公开。在环境保护和环境执法方面,设置了“污染减排”、区域环境质量、重点污染企业名单、建设项目环评、环境执法检查、突发环境事件、辐射安全审批信息、环保规划、三年行动计划、排污费征收情况等10个三级栏目,及时发布各类监管信息。
本区依托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将行政服务中心安监窗口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和窗口,提供“一窗式”、“一站式”服务。区安监局在“松江安监”新浪微博上发布信息600余条,区门户网站信息报送32条,公文备案69份,市安监局网站报送信息38条,充分做到信息公开,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宣传氛围。在今年2月的《上海安全生产杂志》上开设专栏“本期热点”,大幅宣传本区安全生产相关事迹。今年6月“安全生产月”期间,在《松江报》上开设专版,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相关事宜。根据《上海市行政处罚案件信息主动公开办法》要求,区安监局及时整改,调整违法企业公开形式及内容,公开执法监管的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进一步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今年,对24家违法企业及21项行政审批事项及时上网公示。
(四)深入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区财政局以财政管理制度、政府预决算、部门和单位预决算、“三公”经费、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等为重点,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增强了财政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影响力。除涉密部门外,全区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的部门有73家,其中区本级预算单位67家、街道办事处6家。区财政局负责公开区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分项数额和增减变化的原因。各部门公开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分项数额和增减变化的原因,并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细化公开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区外事办负责公开各部门出国经费预决算情况,“三公”经费决算公开细化说明至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
(五)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本区专门开设了松江区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专栏,公开了项目批准和实施信息等重点内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国有产权、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公开。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信息公开。松江作为国家第二批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单位,已将管廊建设纳入“十三五”期间松江区新型城镇化试点30项任务之一,计划2020年建成地下管廊约24.7公里。松江南部新城作为全市海绵城市的试点区域之一,根据全市海绵城市的实施意见,区建管委会同水务、财政、环保、交通等部门共同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初步编制完成《松江新城海绵城市建设规划》,明确了一批海绵城市建设重点项目。同时正在制定《松江新城海绵城市实施办法》等相关配套政策,希望通过试点建设,形成一批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项目和管理办法。当前,这项工作已走在全市前列,得到市建管委等相关部门的高度认可。
区交通委实施的金山铁路支线公交枢纽春申站、车墩站新建工程,按规定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市建筑建材业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招投标,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各环节透明、公开、公正。200万以下小型项目候车亭工程、方塔南路临时停车场工程,在区建筑建材业管理中心、区小型建设工程交易平台(一联易招)网站上公开摇号中签,使招投标环节更规范公正。
(六)推进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信息公开
区国资委委托中介审计机构分别对10家区管国有公司及其下属企业进行年度财务决算、经营性净资产、工资总额预算执行及2016年度财务预算审计,并将审计结果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审计整改通知书的形式下发,要求企业及时提交整改方案,加紧落实整改措施。将区管企业负责人任免、调整事项全面纳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及时对外公布并提供网上查询等服务。区国资委督促具备条件的企业通过公开栏、企业网站等途径及时发布组织架构、管理层信息。将松江区国资监管信息系统的查询权限开通给区审计局,区审计局可以随时查询监督纳入月报范围的128家国有企业每月的资产负债表以及利润表情况。下发了《关于深化松江区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改革的意见》,明确将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制度、薪酬水平、补充保险等纳入厂务(司务)公开范围,接受职工监督。发挥公司制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对区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分配的监督作用。
(七)推进社会救助和慈善信息公开
在社会救助和慈善信息公开方面,区民政局在松江民政网站上主动公开了社会救助相关政策、标准和发放情况,公开了慈善组织登记信息、慈善基金会财务信息、项目信息、募捐信息、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点信息、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星级站点信息;公布了养老机构及内设医疗机构建设工作进展、养老机构及内设医疗机构基本信息、服务工作动态、市老年宜居社区建设细则等内容。根据市民政局信息中心统计,本区民政局网站信息发布量及新闻信息市局采用量均居各区县前列。此外,区民政局充分利用媒体做好报道宣传工作,紧跟区级媒体发展趋势,除传统报纸、广播、电视媒体渠道外,积极向《松江手机报》、松江新闻网、松江门户网站报送政务信息,尝试利用政务微博、微信等即时性、互动性强的新媒体拓宽公开渠道,通过简讯、专题、简报、照片等多种形式,实现信息更新频率高、及时性强、获取途径多样化的特点,确保政务动态全面公开。慈善捐助方面,募捐活动经备案后,在市募捐信息服务平台上公示;经常性社会捐助接收站点信息在网上公示;福利彩票销售网点、星级站点等信息进行网上公示;慈善基金会年度财务信息、项目信息、募捐信息除在网站上公布外,还在《松江报》等媒体上公布。
(八)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
在就业方面,区人社局进一步规范政务公开,多措并举做好人才新政的公开和宣传。以“松江人才服务直达车”官方微信为载体,推出了“松江人才网”微官网,为受众提供更多便捷的信息公开和人才服务,目前两个平台累计粉丝数已近万人。加大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的公开力度,打造就业信息公开平台,重点公开相关补贴申领条件、申领程序等信息,并走好集中展示。上半年,全区18个街镇(园区)共举办“春风行动”公益性招聘会20场,举办各类人才招聘会31场,及时公开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扩大就业信息服务的受众面,帮助农村富余劳动力、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注重发挥各级门户网站作用,及时维护和更新网站信息内容。围绕劳动保障和就业创业等涉及民生保障的重点内容,充分发挥电视、报纸、网站等传统媒体,以及政务微博、微信、手机报等新媒体在信息公开中的作用。
在创业方面,区科委对照松江区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围绕G60上海松江科创走廊产业布局需要,制定《松江区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实施意见》(沪松府办〔2016〕6号),支持众创空间、孵化器等各类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对各级各类科技创业苗圃、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给予孵化用房改造费、创业孵化基础服务设施购置费补贴、房租补贴以及日常举办活动补贴,最高可达300万元。同时,修订了《松江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管理办法》(沪松府办〔2016〕7号)、《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松江分基金管理办法》(沪松府办〔2016〕5号)、《松江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沪松府办〔2016〕8号)、《松江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沪松府办〔2016〕9号)等文件,对资助种类、资助方式、管理模式等给予补充和完善。对各项政策及时在松江科技网和“松江科委”微博和微信平台发布,及时告知企业,扩大知晓范围。
(九)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本区把“松江区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作为环境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不断完善网站建设。本着建设实用、服务型政府网站的宗旨,区环保局今年7月完成网站改版工作,整合资源统一信息公开栏目的设置,开设“12369”网络举报平台,强化公众互动服务功能。2016年度,改版后的网站访问量约7万人次,网站发布各类政府信息570条。“回音壁”栏目公开典型信访5件,每月发布上月的环境监测综述、区级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等信息,进一步提高了政务工作的互动性和办事效率。区环保局在城区设立了6处电子显示屏,适时反映所在路段的噪声监测情况及全区的环境质量,并定期公开环境信息。在各个媒体平台发布实时空气质量AQI指数,每小时更新松江区空气质量指数;松江空气质量App每小时更新松江区空气质量状况;“松江环保”微博每天四次发布实时空气质量状况;“松江环保”微信每天推送一次实时空气质量状况;在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每月公开区环境质量信息及区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报告。继续积极推进区域内6个国家重点监控企业的信息公开工作,督促各污水处理厂对一类污染物、噪声等不具备自测能力的因子定期开展委托监测。目前,7家污水厂已通过企业门户网站或者自设显示屏等不同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监测信息。
(十)推进教育、卫生和人口管理服务领域信息公开
在教育信息公开方面,区教育局围绕国家和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教育“十三五”规划的贯彻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主动公开重大政策执行的情况及上海教育规划纲要确定的教育综合改革重点项目实施情况;推进教育督导专网建设,系统公开教育督导信息和教育执法信息;完整公开并及时更新本区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规定信息;通过文字新闻、图片新闻、视频新闻等多种形式,全面反映本区教育发展动态。
在卫生和人口管理服务方面,区卫计委印发《松江区开展二次供水(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及信息主动公开的实施方案》(沪松卫计〔2016〕80号)文件,实施水质监测。监测信息在卫计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目录的综合监管栏中公开,接受社会和市民的查询。2016年水质监测信息已在网站公示。按规定公开了16个监测点二次供水水质共34个检测项目的数据,检测结果合格率为100%。水质定点监测信息主动公开为广大市民了解自身饮水安全,学习卫生知识,参与小区饮水卫生自我管理提供了良好的途径。区卫计委通过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微博“松江卫生计生”、“沪松卫团”、微信公众号“松江智慧卫生”、“松江中心医院”和各医疗单位橱窗展示等多媒介、多途径的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和防控信息。
(十一)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信息公开
区政府积极承接市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试点工作,并下发《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承办单位结合“上海市松江区政务办公信息平台”建议提案模块升级改版,完善办理结果公开网上操作流程,将办理结果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同时,将办理结果公开工作纳入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内容和办理工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按照依法合规、积极稳妥的原则,使本区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不断深化。2016年,全区共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6件,其中主办4件,会办2件;办理市政协提案1件,系会办件。以上7件建议提案经认真办理,均在法定期限内提前走访办结。征求代表意愿后,将其中3件建议的原文及答复意见公开在“上海松江”门户网站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本区各级行政机关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89件,同比下降20.8%。其中,区政府各部门收到2500件,街镇(园区)收到189件。从申请渠道看,信函、当面、网络是主要申请形式,申请量分别为2433件、141件、114件,所占比重分别为90.48%、5.24%、4.24%。另外,以传真形式申请1件,占0.04%。
在区政府各部门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市场监管局、规土局、区府办、房管局、城管执法局。在街镇(园区)中,申请量列前5位的是泗泾镇、九亭镇、新桥镇、佘山镇、叶榭镇。总体上,申请主要集中在产品质量、征收补偿、房地规划等方面。
(二)申请处理情况
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689件。其中,除去“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信息不存在”、“告知作出更改补充”等情况,在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情形中,实际公开比例为63.46%。
在答复中,“已主动公开”108件,占总数4.02%,“同意依申请公开”234件,占总数8.70%;“同意部分公开”139件,占总数5.17%;“不予公开”277件,占总数10.30%。
其余1931件中,“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34件,占总数1.26%;“信息不存在”103件,占总数3.83%;“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776件,占总数66.05%;“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8件,占总数0.67%。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全区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费用0元。
四、复议、诉讼情况
2016年,本区在政府信息公开事务方面,发生行政复议案件82件,被纠错0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425件,被纠错2件;发生举报投诉0件。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6年,本区接收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转办各类案件29281件,按时办结28257件,按时办结率98.73%(按“1510”办结时限),先行联系率90.65%,诉求解决率100%,实际解决率70.88%,市监察局系统满意率68.71%。“上海松江”门户网站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70690次,比上年度提升了39.9%。其中按点击率由高到低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部门街镇信息公开”点击95403次、“人事任免”点击30723次、“机构职责”点击22237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对照国家、市的要求和公众期望,仍然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主要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公开信息的途径和形式仍需进一步优化,依申请公开的服务水平和便捷性仍需进一步提高。2017年,本区将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贯彻落实《条例》、《规定》为主线,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一是规范完善公开制度体系。全面推行公文公开属性认定和发布审查,建立健全主动公开目录,尝试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二是继续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对公众关心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税费收缴、征地补偿、拆迁安置、环境治理、公共事业、公共服务、公共监管等方面的信息加大公开力度。三是加强政策解读,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加强政策解读,提高民众对政策的理解和把握。建立完善主动回应机制,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会商、研判、回应和评估机制,规范重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发布,不断提高回应能力。四是规范依申请公开服务和管理。进一步畅通依申请受理渠道,方便群众提出申请。不断提高依申请网上办理能力,统一全区依申请网络受理平台,探索全流程网上办理,实现实时查询、追溯。
七、 附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政府
统 计 指 标 | 代码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1100 | 条 | 3622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1110 | 条 | 23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1120 | 件 | 2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10 | 条 | 32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20 | 条 | 18340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30 | 条 | 13085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40 | 条 | 3327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1250 | 条 | 1445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2100 | 次 | 123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2210 | 次 | 5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2211 | 次 | 1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0 | 次 | 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2221 | 次 | 1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2230 | 篇 | 14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2240 | 次 | 45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2250 | 次 | 678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3100 | 件 | 2689 |
1.当面申请数 | 3110 | 件 | 141 |
2.传真申请数 | 3120 | 件 | 1 |
3.网络申请数 | 3130 | 件 | 114 |
4.信函申请数 | 3140 | 件 | 2433 |
(二)申请办结数 | 3200 | 件 | 2689 |
1.按时办结数 | 3210 | 件 | 2375 |
2.延期办结数 | 3220 | 件 | 314 |
(三)申请答复数 | 3300 | 件 | 2689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3310 | 件 | 108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20 | 件 | 23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3330 | 件 | 139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3340 | 件 | 277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3341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3342 | 件 | 5 |
涉及个人隐私 | 3343 | 件 | 38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3344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3345 | 件 | 77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3346 | 件 | 157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3350 | 件 | 34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3360 | 件 | 103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3370 | 件 | 1776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3380 | 件 | 18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4000 | 件 | 82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4100 | 件 | 82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4200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4300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5000 | 件 | 425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5100 | 件 | 423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5200 | 件 | 2 |
(三)其他情形数 | 5300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6000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7000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8100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8200 | 个 | 37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8300 | 人 | 131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8310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8320 | 人 | 129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8400 | 万元 | 65.9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9100 | 次 | 55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9200 | 次 | 39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9300 | 人次 | 1060 |